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资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战略规划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经公司董事长赵志文先生提名,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规划委员会由董事长赵志文先生、副董事长魏学锋先生、外部董事姚雁琴女士组成,其中董事长赵志文先生担任战略规划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外部董事云丹女士、外部董事郭富丽女士、职工董事赵晓宇先生组成,其中外部董事云丹女士担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外部董事姚雁琴女士、外部董事云丹女士、职工董事赵晓宇先生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姚雁琴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四)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赵志文先生、外部董事郭富丽女士、外部董事魏玮女士组成,其中董事长赵志文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