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预付卡充值业务十分普遍,但还有不少财务人员对其财税处理存在一些疑问,10月27日上午,计财部负责人就预付消费卡开展业务培训。
企业购买预付卡如何在税前扣除?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按照购买或充值、发放和使用等不同情形进行以下税务处理:一是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二是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年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三是本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购买预付卡企业自己使用,取得了不征税发票,后面还能找供应商要专票吗?答:不可以。持卡人使用预付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销售方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支付机构预付卡(以下称“多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下一步,计财部将继续秉承专业的理念,不断举办更多高质量的财务交流培训活动,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