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按照天路公司的安全生产学习计划,近日,天路公司组织各所站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任人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会议首先由经理张毅强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公司运营的工作实际,张毅强对岗位安全责任、安全风险隐患点、防控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也对新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消防设施使、用电安全等多项安全知识进行讲解。在讲解的过程也耐心的回答了各所长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问题,使安全生产具体工作中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会议最后,张毅强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及时查看收费亭门窗是否能正常关闭、消防器材是否有效等,做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收费工作的有序进行。二是在岗期间收费人员通过车道时,务必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出岗亭必须穿反光背心,疏导车辆时注意和车保持安全的距离,以实际行动确保个人的人身安全。三是要求全体职工参与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去,将隐患排查常态化,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隐患,第一时间排除隐患,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的工作氛围。
通过此次交流活动,落实了安全主体责任,大大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安全防范能力,为今后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安全基础。